茅臺為何重啟“新”電商?
文|Toby Lu
作為中國“白酒之王”的品牌,茅臺的每一個動作都得到市場極大關注。
三月底,茅臺對外宣布要上線一款數字營銷App“i茅臺”,顧名思義就是直面消費者的自營電商渠道,茅臺要親自下場做電商,這事瞬間成為互聯網圈關注的焦點,特別是茅臺的各個利益攸關方?;诿┡_在消費者心目中是有極大的品牌號召力,據茅臺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,首日參與申購超229萬人、622萬人次。
這對于消費者來說,是不錯的,他們“想著可以更低價購買到茅臺酒”,但黃牛們在害怕“因此失去搶購優勢”;經銷商們心里在打鼓“新電商渠道會不會沖擊現有銷售體系”。
而其實,這不是茅臺的初次嘗試,在八年之前就曾布局電商以失敗而告終。如今,茅臺再戰自營電商領域,是為何?這次新電商渠道壓縮經銷商利潤,會最終讓利到消費者端嗎?
01
不賣飛天茅臺的新電商平臺“i茅臺”
2022年,茅臺新任掌門人丁雄軍在內部會議上,喊出要“動刀茅臺的營銷體系”,自建電商渠道就是其中重要一項變革。而這項變革在最近終于迎來了“落地”。Morketing在貴州茅臺官方微信公眾號獲知,茅臺數字營銷APP“i茅臺”將于3月31日上線試運行,即日起可下載App。
目前,在AppStore上,已經可以下載“i茅臺”了,且在3月31日就一舉超越其他App,登頂免費App下載排行榜。據七麥數據的統計,“i茅臺”僅一天的下載量就達到43萬次。
Morketing了解到在試運營階段,“i茅臺”上只有四款產品可以申請購買,分別是53 度 500ml 貴州茅臺酒(壬寅虎年)、53 度 500ml 茅臺 1935、53 度 375ml*2(壬寅虎年)、53 度 500ml 貴州茅臺酒(珍品),并不涉及500ml飛天茅臺酒。而消費者更期待的是可以通過新電商平臺買到飛天茅臺,由于飛天茅臺原價1499元,在市場上已經被炒到接近3000元,但現在“i茅臺”上并不見飛天茅臺產品的身影。
具體操作規則是消費者需要申購,則必須先實名認證,每日申購僅1個小時,即9:00-10:00開放申購。用戶需要在申購的時間內參與,然后選擇自提的門店,在達到公示的時間后,查詢申購結果,如果申購成功,則需支付商品價格。此外,i茅臺上還接入了12家第三方電商平臺,提供搶購場次,并且支持一鍵跳轉。
在App上不僅可以預約申購茅臺,i茅臺上有品質·茅臺、享約·茅臺、發現·茅臺、文化·茅臺的四大板塊,提供讓消費者了解茅臺品牌文化和良造工藝等的場景。
在貴州茅臺等官方公眾號上,如此介紹“i茅臺”。i茅臺的誕生是致力于為消費者提供公開、便捷、放心的一站式服務,其中“i”有三層含義:分別是internet(互聯網),代表著茅臺希望通過數字化的方式,讓消費者更能熟知“茅臺”這一品牌;individual(個人的),讓更多消費者有機會感受茅臺;international(國際的)是茅臺作為大國品牌肩負著走向世界的使命。
不論茅臺官方如何解釋,可以看出來茅臺對進軍電商渠道的決心很大。
02
電商直營渠道,茅臺的第二次戰斗
如上文所述,茅臺嘗試電商,并不是第一次實驗,這其實是茅臺第二次推出自己的電商平臺了。
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,當時茅臺斥資1億人民幣成立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,并且在天貓、蘇寧、國美等幾十家電商平臺上開設旗艦店,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茅臺酒。
可惜好景不長,茅臺的第一次電商嘗試就失敗了,原本是想讓消費者可以多一個購買渠道,但是被很多黃牛分子弄成了囤貨渠道,反而是一路助漲了茅臺酒的價格。
另外,加之茅臺集團自身內部的反腐調查、人員結構變動,于是電商公司被迫關停運營。
內部腐敗是茅臺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。比如2018年5月茅臺董事長袁仁國因受賄罪落馬。2019年,茅臺電商公司原副董事長、總經理肖華因涉嫌受賄一案被調查。自2019年5月,袁仁國被通報雙開以來,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已查處大小13名高管。
在2018年,李保芳“空降”茅臺之后,過了一年多,宣布茅臺電商公司解散。我們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看到,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是處于注銷的狀態,最早成立于2014年。
“外界現在對于茅臺的印象是成也營銷,困也是營銷,這么高端的品牌樹立起來了,但消費者就是原價買不到,搶購規則卻便宜了黃牛們!”一位消費者向Morketing抱怨。
一頭是消費者的不滿,直接波及茅臺樹立的品牌價值;另一頭是經銷商常年依仗渠道獲利,并且有破壞茅臺定價的隱患。所以,“改革”迫在眉睫。
自上任以來,李保芳就對茅臺的營銷體系進行了大刀闊斧的“糾錯式”改革,一邊大規模清理違規茅臺酒經銷商,一邊搭建新的營銷體系,推進營銷扁平化,提高直銷比例,加大商超渠道和電商渠道的投放。
2021年8月,李保芳的接任者丁雄軍也開始在營銷體系上進行改革。
對于市場營銷,丁雄軍認為,核心任務是主動求變,全面、準確、深入踐行“五合營銷法”,分別是資源整合,實施主動營銷法;數字融合,實施數字營銷法;文化相合,實施文化營銷法;品牌聚合,實施品牌營銷法;管服結合,實施服務營銷法。
對于上線“i茅臺”新電商平臺的動作,業內人士解讀為:與其讓黃牛們囤貨而擾亂茅臺價格,不如主動擁抱線上銷售,彌補線上自營渠道的空白,順應新零售大趨勢。
03
為何非要做電商?
在茅臺新電商平臺即將上線的消息傳出來后,引發了茅臺全線產品價格的下跌!
Morketing了解到飛天茅臺從接近3000元/瓶跌至年內低點2530元/瓶,較月初跌8.5%,新電商平臺的上線對于經銷商和黃牛們是“利空”消息,前期囤的茅臺要出貨,勢必引起短期市場下跌行為。后期茅臺的“二級”市場價格變化,還是要看新電商平臺的動作是否觸動經銷商和黃牛的利益。
上線新電商渠道,從2014年的初次嘗試失敗,到2022年再戰,茅臺為何重啟新電商?
Morketing概括為3點原因:
一、擁抱線上數字化大趨勢,擴大自營店體系。
對于茅臺這樣的大集體企業來說,現在主要的銷售方式還是依靠經銷商分銷為主,利潤來源也主要是經銷商渠道。當整個行業都在進行數字化提升效率的時候,茅臺的直營電商體系卻一直推進不了,此次上線的新電商平臺,就是茅臺擁抱數字化大趨勢的關鍵動作,它不僅僅是簡單的賣酒平臺,而是肩負茅臺擴大自營門店體系的重要推手。
二、直面消費者,更好的做消費者洞察。
茅臺品牌的成功,很大一方面源于早期營銷的助推,在電視媒體時代,茅臺下重金在國家級媒體平臺投放廣告,但數字營銷時代,品牌營銷更多的是圍繞數據、技術進行的,由于茅臺場景不直面消費者,很多關鍵性的消費端的數據難以獲得,借助新電商平臺,茅臺可以更好的做消費者洞察,建立于消費者之間的品牌關系。
三、“削藩”經銷商,降低經銷商話語權。
茅臺與經銷商的關系是微妙的,雙方相互依存,但茅臺不愿意讓經銷商的話語權擴大,因為經銷商的存在很可能最后讓其把持渠道,哄抬價格,最后損失的是茅臺自身和消費者,所以必須要進行“削藩”,以加大茅臺自營的掌控。
Morketing了解到,在茅臺的銷售體系中,主要分為兩類,一類是直銷,另一類是批發,直銷包括茅臺的自營渠道,而批發則是經銷商渠道為主。電商渠道是重要的銷售渠道之一,特別是隨著短視頻、直播帶貨的興起,茅臺要擴大利潤增長,自營電商渠道必須要拿下。
從數據上來看,自營業務是不斷上漲的,從2019年到2021年,茅臺的直營渠道的營收占比分別是8.5%、13.5%和20%,而經銷商渠道的占比已經從91.5%下降到80%左右了。因此,借著上線新電商平臺,來壓制經銷商話語權,是個不錯的機會。
04
結語
酒產品線上化銷售,已經是行業中不可阻擋的趨勢,不管是五糧液、瀘州老窖、洋河等老品牌,還是江小白、谷小酒、梁大俠等新品牌,它們或是正在布局電商,或是生長于電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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